债权人是否可以用债务人物品偿还债务,具体应如何规定?

债权是: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(作为或不作为)的民法上权利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,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。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,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,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,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一十八条
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如果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的,债权人可以用债务人的物品抵债,但是如果是物品设立了抵押权或者质押权等,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,债权人不可以直接以物抵债,需要与抵押人或者质押人协商将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,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四条
为担保债务的履行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,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,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。
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,债权人为抵押权人,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你好,债务不经债权人同意不得转让,债权人可以起诉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www.allyndayle.com/344800.html